某大型机械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与东南亚一国际贸易公司签订出口50台压路机的合同,总价值为70多万美元,付款条件为360天信用证。货物已于1999年12月30日按合同规定发出,预计收款日期为2000年12月。该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在货物发运后向信用证议行中国银行由于资金不足及信用证风险无法把握(中行与缅甸开证行无代理关系)等原因,不能满足出口公司要求,于是该公司向南京几家外资银行询价,最后选择费用较低的渣打银行南京分行申请卖断单据。渣打银行经过调查,同意买断该公司单据,并于2000年5月支付信用证现款60多万美元,汇至中国银行该公司账户,收取议付费、邮费、电报费、利息等共计10多万美元,占总货款的13.68%。 这是一笔远期限信用证卖断业务,是特殊形式的远期信用证贴业务,与国际上流行的贸易融资方式国际保理与福费廷有相似之处。 远期信用证卖断与国际保理及福费廷之比较 国际保理(Factoring)是指出口商依据贸易合同规定交货后,无追索权地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卖断给承绝应收账款的公司(银行或专门组织),收进全部或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其主要特点有:出口商将单据卖断给办理账款保理业务的机构后,该机构对出口商无追索权,全部风险由自己承担;办理账款保理业务的机构从调查进口商的资信到托收、催收账款,直至代办会计处理手续,为出口商提供了内容广泛的一揽子服务。 福费廷(Forfaiting)业务是一种中期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期限在半年以上到五、六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金融机构,以提前取得现款。其主要特点有:福费廷业务往往用于金额大、付款期限长的大型设备的出口中,出口商在使用该项融资方式时必须与进口商协商,出口商开出的远期汇票必须经进口地第一流银行的担保;出口商的汇票贴现是一种卖断,办理福费廷业务的金融机构无追索权;办理福费廷业务比较复杂,各项费用较高。 远期信用证卖断与上述两类业务既相似,又有区别。 该案例从企业操作过程看,该出口公司所做的远期食用证卖断业务与国际保理业务和福费廷有些相似,即都具有贸易融资的特点,但又不完全相同。远期信用证卖断业务是无追索权远期信用证贴现,与国际保理和福费廷相比,国际保理适用于非信用证项下的大批量、小金额、期限短的贸易结算;福费廷适用于成套设备、船舶、工程机械等资本货物交易及大型项目交易,融资期限必须是远期(最短应为6个月,长可至10年),所以其业务限制较多;而远期信用证卖断业务除具有回避风险、应收账变成现汇账、优化财务结构等共同优点外,还具有操作简易、适用范围广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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