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货物时,如果超过了海关规定的报关期限,应交纳滞报金。海关收取滞报金后应开具收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滞报金收据 年 月 日 ( )关滞字 号 缴纳单位 起征日期 提(运)单号 运输工具进境日期 货物名称 价值总额 滞报金 缴纳金额 万 千 百 拾 元 ¥ 1.滞报金的计征时间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第15日到货物申报进口之日,滞报金于海关受理货物申报之时征收。 2.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货物到岸价格的0.5%。 3.滞报金一律以人民币缴纳。
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货物时,如果超过了海关规定的报关期限,应交纳滞报金。海关收取滞报金后应开具收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滞报金收据
年 月 日
( )关滞字 号
1.滞报金的计征时间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第15日到货物申报进口之日,滞报金于海关受理货物申报之时征收。 2.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货物到岸价格的0.5%。 3.滞报金一律以人民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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